還記得唸心理諮商的第一份實習工作,是在臨終關懷機構從事悲傷輔導治療,提供為期一年的諮商給那些剛剛面臨失去摯親的家屬。機構除了額外提供為期十週的訓練,讓我們這些實習生更加熟悉了解個案會經歷的哀傷階段之外,還有一個規定要參加的講座讓我印象深刻。
那是個關於在類似社工、學校、輔導或是諮詢機構中,如何提高警覺觀察有無小孩受到虐待的情況發生。照道理來講,我們慈善機構服務的對象都是18歲以上的成年人,但政府還是花了錢請專員來訓練。
三個小時的講座內容除了關於什麼樣會造成兒童虐待,性騷擾當然很嚴重,語言、肢體與精神上的虐待也層出不窮,我們應該從哪些方面特別留意,必要時詢問相關的問題,並且通報適當的單位。我對於西方國家會這樣特別投入資源派遣專員到處去宣導保護兒童的政策印象深刻:不是只有從事跟兒童的教育或服務相關工作的人才需要注意,就算只是一般人,如果你/妳在社區或是街坊鄰居留意到有不正常的事情在發生,其實就該有警覺心、並適時地通報相關單位。
在東方可能會覺得:別人家怎麼管教小孩是人家的事,最好不要介入。但適當的管教與身心虐待絕對是有區別的,如果你/妳直覺怪怪的、進一步留心觀察發現有可疑不妥的地方,通報相關單位進行更深入的調查絕對有益無害。
我不知道台灣相關保護兒童的單位(婦幼保護專線是113)還有哪些?除了警察,是不是還有社工、社福或其他安置機構的電話是很容易查詢到的,這些都是政府需要投入資源的地方,尤其是都市、城鄉之間甚至與農村等偏遠地區的落差很大,如何透過政策、廣告、教育訓練的宣導讓民眾更有通識,可能還有很多可以做的地方。
幼小的孩子身心上都處於弱勢,既無力反抗又不懂得求助,不是只有學校老師或是輔導機構才該承擔責任義務,周圍大人們的良知、關心與警覺心才是孩子們最好的保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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